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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1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3/27 7:55:28 出处:本站 作者:蔡大河 有800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15年度

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师:

为了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探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的优秀成果和经验,促进和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和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学会、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和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征文内容

学校全体教师。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课堂教学的实践及探索;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二、征文要求

1.参评文章应是本人所撰写,严禁抄袭。凡抄袭他人的成果,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并予以通报。

2.文字简洁、流畅,层次清楚,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3.文章作者限一人。

4.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三、评选程序

根据南京市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实行三级联动,即校级评比——择优按比例报送区级评比——区教科室择优按比例报送市级评比。

1.网上申报:各文章申报人全部于20153200点起至4824点,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1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逾期未申报,网络自动关闭。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注意: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成果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学校初评: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

4.报送纸质文本:向区教科室上报学校评比出的一等奖和二等奖优秀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导处联系。

 

联系人:蔡大河       联系电话:15951727661

 

南京市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O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