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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5/20 10:35:13 出处:本站 作者:韦要武 有751位读者读过

附件1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013年开始,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经将中小学生溺亡人数作为考核各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单项指标。近期,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又对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21号)、《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及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1、要上好一堂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课。鉴于天气逐渐变热、今年我市已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等情况,各中小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在近期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主题教育活动。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和各种防溺水安全教育的挂图、影像资料等,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

2、要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家长会。各中小学校要明确告知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会上要把教育部起草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后统一保存。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该信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今后再发生学生溺亡事故,各区教育局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

3、要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区教育局要组织所属中小学校认真排查溺水隐患,摸清学生上放学途径路段和施教区范围内的水情特点,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请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完善预防溺水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设立一系列警示标志,建立安全隔离带或防护栏,必要时建立专人巡防制度。各中小学校要在校园内的沟塘水池边安装防护栏,设置防溺水的警示牌,并落实教师护导制度。各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常规要求,在每年4月份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给全体学生家长发一封信,要求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并且将回执及时回收集中保存。

各中小学校要在5月底前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和《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签字、回收回执情况报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在6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83639979。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