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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铜井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发表日期:2019/5/7 14:49:52 出处: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作者:蔡大河 有1094位读者读过

2019年铜井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铜井中心小学2019年一年级入学工作开始了。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98号)和《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9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招收户籍在江宁区江宁街道铜井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一年级新生,望各位家长仔细阅读本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按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并在指定时间到我校为适龄儿童办理报名手续。

一、入学对象

1.入学年龄: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迁至江宁区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区教育局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31日止),方可向我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简称“三证”):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31日);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31日止)。

二、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报名登记时间:本地适龄儿童于518日至19日直接到我校报名审核;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74日至75日带材料直接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

2报名登记材料:本施教区适龄儿童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需带齐“三证”。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2229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201957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9﹞43号)和《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字﹝2019﹞44号)文件要求,现成立铜井中心小学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入学工作。

组  长:戴军

副组长:吴月才

组  员:严付桃    陈旺龙    何雨林    许  勇    蔡大河

        葛  婕    陈  卫

 

 

南京市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