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教育督导>>

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发表日期:2018/11/20 8:13:45 出处: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作者:许勇 有1005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第11责任区               责任督学:宋熠

被督导学校:铜井小学      督导时间:2018年10月26日

主题:校园欺凌防范工作专项治理

督导主要内容及反馈意见:

该校不存在“校园欺凌”的情况。学校制定有“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省、市、区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工作预案及措施明确到位。学校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班会、板报、国旗下讲话、制作小报,组织征文、图片展览、远离校园暴力承诺签名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师生中进行防欺凌专项教育。学校先后邀请江宁区检察院、江宁滨江派出所民警、铜井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到校对全校师生开展专题讲座。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具体职责。学校重新布置了心理咨询室,能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电话号码(025-86120551)并明确负责人等情况。学校与社区、家庭联系密切,对困难生帮助有针对性,发挥了很好的预防作用。

学校存在的问题:

校摄像监控器材老化,有个别摄像头不能正常工作,需尽快修缮。

学校整改措施:

对于十月份督导反馈的意见,学校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修缮,即日完成修缮工作,目前能正常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在学生中加强预防“校园欺凌”教育活动,使之常态化、正常化。

 

 

 

责任督学意见:


学校整改效果(可附图片):

线路通畅,工作正常。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