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井中心小学“学校教科研考评细则”
发表日期:2016/12/13 16:03:34 出处:本站 作者:叶宣娣 有959位读者读过
铜井中心小学“学校教科研考评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实施“科研强师”、“科研兴校”战略,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激励教师参与教科研的兴趣与热情,规范教科研行为,提高教科研成效,依据上级教科研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2.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教研组、课题组及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基本要求
(一)对教师个人的要求
1.认真参加教研活动。
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3.撰写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专题总结。
4.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
5.认真撰写教学设计、案例或教学随笔。
6.按要求上好教学公开课。
7.按要求自制教具或课件。
(二)对教研组的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
2.教研组成员研究氛围浓,合作关系好。
3.校本教研组织有序,过程详实,活动效果好。
4.有相应的教研活动记录和材料汇集。
5.本组教师专业发展成绩突出,教学质量高。
(三)对课题组的要求
1.有科学、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
2.有具体的课题研究活动计划及活动记录。
3.有丰富、详实的过程研究记录及相应的材料汇集。
4.每学期有课题研究阶段小结。
5.课题结题时,有完整的研究报告及相应的材料
(四)科研成果的界定
1.学期内根据学校要求获得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加市10分,区5分。
2.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案例、公开课等获国家、省、市、区级别奖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2分。(多篇可累计加分,最高3篇;同一篇获多层奖的只记最高级别的。)
3.论文发表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以上刊物发表5分,区级刊物发表3分。
4.辅导学生辅导学生每发表一篇习作积分2分,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分别按国家、省、市、区加10、8、5、3分。
三、激励措施
1.考核加分:教师在教科研过程中取得成绩、荣誉等,可依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学期综合考核的有关规定对“教科研工作”部分进行加分核算,其他考核中的相关部分也一并体现。
2.报销费用:经学校批准,教师参加校外各级各类培训、研讨活动的费用可全额报销;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论文、成果评比的评审费用,也可视情况定额报销。
3.经费支持:经学校批准立项的课题、教师教科研成果的推广等,学校在各项经费使用上予以大力支持。
4.物质奖励:教师的赛课、论文、辅导学生等专业发展成果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5.评选先进:学校每年组织评选一次“教科研先进个人”,发给获奖证书和一定物质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先进教研组(课题组)”,发给获奖证书。
四、附则
1.本细则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本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室。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