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定向越野社团章程
发表日期:2015/9/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戴勇 有1094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定向越野社团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社团全称: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定向越野社团。
第二条:定向越野社团是在学校德育处的领导下,组织对定向越野运动有浓厚兴趣的同学进行学习
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和任务: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并团结广大定向越野爱好者开展定向越野比赛和学术交流的活动,鼓励更多的同学参加到这项有益健康的活动中来。
二、理事会
第四条:本社团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
成,理事会下设常任理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必要时常任理事会有权决定召开理事会扩大会议(扩大成员依照会员考核记录择优选定),决定社团重大事项。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 会长:协调各方面工作以及整体事务的决意、及安排,并负责管理理事会。分管财政部。
2. 副会长:主要管理、组织社团内部各项工作;负责与校领导、兄弟社团、外交单位联系,以取得
3.财务部部长:对社团票据进行搜集整理,制作活动结算。
第五条:社团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 理事会成员有权向理事会提交活动议案。
2. 会长根据所提交的议案的重要程度,召开理事会、理事会扩大会议或常任理事会对议案进行讨论。
3. 策划部根据决议起草计划书,有会长通过后上交社团部批准。其附件应传送至宣传部和组织部。
4. 宣传部、组织部按照计划书安排各自行动,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帮忙。
5. 活动各项开支都应报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应整理好票据,并作成活动经费结算。
6. 活动结束后应召开理事会对活动进行总结,由策划部整理出活动总结报告。
三、会员
㈠、招收
第九条:凡本校注册的学生,承认本章程,对定向越野运动有兴趣并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学生
班同学,经申请并考核合格者,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㈡、权利
第十条: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可被推荐或自荐加入理事会。
第十一条:可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有批评和监督社团工作、询问和监督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对各种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有使用社团租借器材权。
第十四条:被评为社团优秀会员的权利。
第十五条:有自由退出社团的权利。
㈢、义务
第十六条: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本社团规章管理制度,维护社团名誉。
第十七条:接受理事会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协助理事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九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活动开展
第二十条:本社团将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课余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结合学校和同学们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合理的训练时间,各部门之间定期进行比赛,并
在全校开展精英比赛以及对外的联谊赛等进行技术交流,以提高会员身体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职能部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以便观察、交流、改善、落实工作。
五、经费
第二十三条:来源:学校拨款。
第二十五条:会费由在任会长专门管理,并设立账本,由财政部长登记,随时接受校团委及本社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