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井中心小学硬笔书法社团章程
发表日期:2015/9/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12105 有1426位读者读过
铜井中心小学硬笔书法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硬笔社团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秉承陶行知先生“生活即教育”的生活教育思想,倡导开放型的、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的活动方式。意在丰富和活跃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是一个目的在于端正学生的书法习惯,培养学生书法的兴趣,学习硬笔书法技法的艺术为主要目的的学习性质的非盈利性社团。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见》,丰富学生校园课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普及书法教育,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书法习惯。
第二章 内容
第四条 学生社团成员:我校注册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有效期一年。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二)社团成员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家长签名,经过由各社团指导老师长批准后,方可退社,退社后不再有本学年自行选择社团的权利。)
(四)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第十一条会员履行
第六条 社团成员义务: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热爱或有意愿学习写字。
(四)尊重协会的人员。
(五)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书面请假。
(六)对于会长及其他负责人布置的任务能够认真完成,积极参与本团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
(七)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铜井中心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七条 活动制度:
(一)我校学生社团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由德育中心安排和教师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办法成立,社团成员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活动时,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活动场地清洁。所有成员有爱护学校设备的义务。
(二)社团活动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活动,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若有更改,社团负责人提前一周上报德育中心,然后通知到每位学员。
(三)指导教师由于开会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授课时,及时与其他教师调整好,如调整有困难,向上级提出申请,由团长在全校范围中进行调整,本次课不参与培训的教师有义务承担其他组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学员参加社团的培训费为免费,一些学员必需的个人用品由学员自备,指导教师至少提前一周向学员提出物品准备要求。
第八条 奖惩的原则:
(一)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或者无特别情况而不到者的学员,超过三次者不得参与期考核评优活动,同时,取消下次参与本组的报名资格。
(二)对于社团积极分子,在期末考核评优时,给予鼓励。
第三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硬笔书法社团。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
3、本办法于2014年9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