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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社团活动章程

发表日期:2015/9/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12105 有1255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社团活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教师的指导与带领下,有一批具有共同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学生艺术、体育、文学等各方面的修养,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展示铜井中心小学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第三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任务是:

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实践等方面的表演及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谊,扩大影响,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特色的传播与交流。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总团长:戴军   副总团长:严付桃  戴勇

艺术类:

   1.小露珠合唱团    指导教师:赵启凤 王建

   2.小精灵舞蹈队    指导教师:张彩霞

   3.美术社团      指导教师:杨广龙

   4.竖笛社团      指导教师:王明江

   5.书法社团      指导教师:陈志宝、陈再凤

   6.手工社团      指导教师:顾婷婷

     7.鼓号社团           指导教师:王建

体育类

1.篮球社团        指导教师:徐浩、陈庆伟、侯祥宝

2.定向越野        指导教师:戴勇、陈庆伟、侯祥宝

3.乒乓球社团        指导教师:夏玮

4.象棋队         指导教师: 蒋昌武

文学类

1.美文诵读社团        指导教师:蔡年山、韦林枫、

2.阅读社团          指导教师:赵林喜

数学社团

1.数学社团          指导教师:方自敏

2.数学社团          指导教师:魏修霞

3.趣味数学          指导教师:衡华丽

英语社团

1.英语口语社团        指导教师:赵珍、韩丹、王小珺、严华炜、孙阿慧

    第五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成员:

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六条      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      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二)      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队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铜井中心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七条        培训的原则:

1.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和自主学习与练习。

2.社团按规定时间进行培训活动,并以实践练习为主。

3.各社团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校长室、教导处随时抽查考核。

4.每个社团组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个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坚持学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与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第八条         奖惩的原则:

1.凡是没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者扣班级考评分,并不得参与期末考核评优活动。

2. 凡是社团的活动,无特别情况而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社处理。

3. 对于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在期末开合评优时,给予鼓励。

 

第三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铜井中心小学。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