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社团活动章程
发表日期:2015/9/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12105 有1255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社团活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性质:
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教师的指导与带领下,有一批具有共同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学生艺术、体育、文学等各方面的修养,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展示铜井中心小学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第三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任务是:
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实践等方面的表演及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谊,扩大影响,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特色的传播与交流。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总团长:戴军 副总团长:严付桃 戴勇
艺术类:
1.小露珠合唱团 指导教师:赵启凤 王建
2.小精灵舞蹈队 指导教师:张彩霞
3.美术社团 指导教师:杨广龙
4.竖笛社团 指导教师:王明江
5.书法社团 指导教师:陈志宝、陈再凤
6.手工社团 指导教师:顾婷婷
7.鼓号社团 指导教师:王建
体育类:
1.篮球社团 指导教师:徐浩、陈庆伟、侯祥宝
2.定向越野 指导教师:戴勇、陈庆伟、侯祥宝
3.乒乓球社团 指导教师:夏玮
4.象棋队 指导教师: 蒋昌武
文学类:
1.美文诵读社团 指导教师:蔡年山、韦林枫、
2.阅读社团 指导教师:赵林喜
数学社团:
1.数学社团 指导教师:方自敏
2.数学社团 指导教师:魏修霞
3.趣味数学 指导教师:衡华丽
英语社团:
1.英语口语社团 指导教师:赵珍、韩丹、王小珺、严华炜、孙阿慧
第五条 铜井中心小学学生社团的成员:
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六条 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 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的,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二) 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队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铜井中心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七条 培训的原则:
1.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和自主学习与练习。
2.社团按规定时间进行培训活动,并以实践练习为主。
3.各社团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校长室、教导处随时抽查考核。
4.每个社团组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个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坚持学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与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第八条 奖惩的原则:
1.凡是没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者扣班级考评分,并不得参与期末考核评优活动。
2. 凡是社团的活动,无特别情况而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社处理。
3. 对于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在期末开合评优时,给予鼓励。
第三章 附 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铜井中心小学。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